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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度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
主 旨:有關辦理109年度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檢測一案,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 明: 一、109年度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檢測(簡稱本檢測)係依師資培育法第24條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9條規定所定之 「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(簡稱本辦法)」辦理。109年度主辦單位為國立臺南 大學。 二、本檢測報名簡章預定於109年5月15日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,報名時間為109年9月14日至9月21日止,請轉知所屬 幼兒園在職人員報名資訊,如有報名相關疑義,請洽詢國立臺南大學,聯絡電話:06-2133111#245~248。 三、依本辦法第8條第1項所定,報名本檢測應出具「最近七年內於立案之幼兒園、幼稚園或托兒所實際從事教學累計 滿三年以上表現優良,並由服務單位出具證明文件」,爰請貴局(處)協助開立任教年資證明文件,並請轄屬園 所協助開立簡章附件4之「幼兒園在職人員教學表現優良證明表」,俾利在職人員報名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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